第10课 中华民国的创建
1、准备:1911年12月,各省代表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 建立: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改用公历。
2、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
过程:1912年2月12日,袁世凯逼迫宣统帝下诏退位;2月13日,孙中山辞职。2月15日,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3月,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4月,孙中山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的职务。
结果:临时政府迁往北京,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袁世凯窃取。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颁布了由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内容: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属于国民;国民不分种族、阶级、宗教信仰,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请愿、考试、选全、参政等自由和权利;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并负其责任,司法独立等。
4、影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它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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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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