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代表大会
1、(1)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性质和职能
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全国人大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全国人大——最高)
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全国人大 和地方各级人大
3、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法律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义务: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5、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一种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及我国的政党制度
1、中国共产党:地位、性质、宗旨、执政方式
地位:中国共产党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性质: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三、科)
2、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1)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政党制度的内容:
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
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三原则之间的关系:
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是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2、我国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自治权
(四)我国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包括:①宗教信仰自由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③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民族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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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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