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设备扫描二维码访问 移动版鼠标点我 QQ登录 | 登录 | 注册 | 留言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学课本 > 中学语文 > 初一语文 > 正文 爱学海 > 初一语文 > 正文

【初中语文】七年级下册 第5课 伤仲永 原文

2021-10-22         iXueHai.cn     爱学海 字体 - 小  + 大  纠错指正

 第5课 伤仲永 

一、重点字词 

1.给下列加点宇注音。 

仲zhòng  谒yè  称chèn前时之闻  泯mǐn然 

点拨:注意多音字“称”的读音。 

2.解释下面加点的词语。

(1)世隶耕             隶:属于。 

(2)未尝识书具      尝:曾经。

(3)父异焉          异:感到诧异。

(4)邑人奇之        奇:认为……是奇才。

(5)稍稍宾客其父    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

(6)或以钱币乞之    乞:求取。

(7)环谒于邑人      谒:拜访。

(8)不能称前时之闻  称:相当。 

(9)贤于材人远矣    贤:胜过、超过。 

(10)父利其然也     利:认为……有利。 

3.指出句中的通假字并解释。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扳通攀  解释为:牵,引。 泯然 “泯”,消失。然,……的样子。 

二、文学(文体)常识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作者王安石,北宋(朝代名) 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

三、课文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上一篇【初中语文】七年级下册 第4课 诗两首 原文

下一篇【初中语文】七年级下册 第6课 黄河颂 原文

  Copyright © 2019-2023 爱学海 ixuehai.cn 版权所有  |   关于爱学海 |  商标证书  |  投诉反馈 |  版权声明  |  公司简介 |  中采网 |   粤ICP备09029428号    
全屏阅读